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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10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胡蓉)如何规避“提前买单”的“消费风险”问题?一些业内人士、相关部门都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在一家大型事业单位工作的韩先生认为,鉴于这种提前买单形式预付款金额较大,一旦受到欺诈消费者损失惨重的情况,商家应将这种营销模式拿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这样,一旦商家遇到不可抗力或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或关闭情况,消费者就可获得第三方的赔偿。他
认为,这种投保的方式会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也会大大提升商家信誉度。当然,消费者也将增加买保险一项的开支。
海口315工作人员建议,凡是以这种让消费者预付款形式进行消费的商家,事先应到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看其规模、信誉度、实力等是否具备此种营销模式的能力,备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允许其对外推行。
一些消费者认为,应当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建立一个相应的行业协会组织,每个采用“提前买单”经营模式的商家,必须向协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这样,一旦出现欺诈消费者情况,协会就可从保证金中来给消费者赔偿。读者朋友,您有什么好的方法,请来电告诉我们。
作者:李灏 胡蓉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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