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木佳10日北京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刘鸿志就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布所谓“第一个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淮河水利委员会无视国家法律规定,违背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擅自发布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扰乱视听,干扰了国家排污总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刘鸿志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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