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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补偿金最高30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4:37 深圳晚报

  风险补偿金最高300万元

  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可获1%补偿额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记者昨日从市贸工局了解到,民营担保机构申请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受理工作已经开始,本月15日结束。据了解,该风险最高补偿额有
望达到300万元。

  据了解,今年的申报风险补偿金对象为在深设立的、为深圳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且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确认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此外,申请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需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具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及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担保贷款要用于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明确扶持和发展的项目。据了解,申请单位需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上一年度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申请,申请单笔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下,当年的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5倍以上。

  市贸工局表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担保项目将按照申请单位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补偿,原则上每一申请单位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300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卢舒倩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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