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管理,商务部颁布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按照规定,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到商务部委托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山东省外经贸厅受商务部委托负责办理本地区(青岛市除外)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请各市外经贸局按照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商务部网www.mofcom.gov.cn和山东商务网www.trade.gov.cn)的要求通知有关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外经贸厅贸发处联系。
(信息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信息来源:山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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