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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庆慧)“先还清贷款,再转让按揭房”———本月5日,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沪上银行宣布的这一政策,意味着没有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必须先还清贷款,撤销抵押登记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交易。记者昨天发现,深圳某银行的“赎楼贷款”业务却正好可以为客户提前还贷提供贷款。尽管这一业务在沪上银行还没开展,但业内人士担心,由于一些楼市投机客户再交易的需要,“赎楼贷款”可能会在地下拥有市场。
据了解,所谓“赎楼贷款”,是按揭房卖方向该行提出赎楼贷款申请,并由银行指定担保公司担保,并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但前提必须是按揭房要找到买主。银行在发放卖方还清贷款所需要的资金后,卖方可以到所按揭银行结清余款,赎回房产证,并可以进行下一步的买卖、转让。
沪上一位担保公司的专业人士认为,深圳“赎楼贷款”有点类似于沪上银行过去曾推出过的加按揭贷款,但“加按”申请一般是在同一家银行,贷款人在还清部分贷款之后,银行给予其新的贷款额度,将贷款人债务重新组合,但并不能依此结清并赎回其产证。另有人士认为,这是银行为竞争业务而推出的房贷业务。但他认为,与深圳房贷市场不同,目前,上海房贷市场处于风险汇聚的特殊阶段,银行不会为二手房交易提供更为优惠的服务产品,但不排除一些地下中介以及个人因这一大量市场需求而提供“赎楼”资金。
由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在交易程序上是支持个人借贷以房产抵押权证为抵押的,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转按揭政策的继续趋紧,会有相当客户转求其他渠道以提前还清银行贷款,会导致投资者“交易成本增加,垫付资金风险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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