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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廉租住房要让低收入者住得起 租金由政府定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9:2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要向社会公示。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

  对因收入等情况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却继续租住的,应当按商品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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