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9:0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近日,一些社保费缴纳单位纷纷打电话问,为何自己申报的社保费金额发生变动。为此,记者向地税部门进行了解,税务机关相关部门解释说,该变动主要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补充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5〕26号)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张海雁 徐瑛辉 傅周艳)

  (编辑 小诠)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