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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针对日前公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这部旨在维护缴存人利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的新规,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规定缴存比例上下限、贷款最高额度,强化住房保障功能。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这就避免了一
些高收入群体利用公积金合理避税,更好体现基本住房保障功能。
二是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体现了与时俱进。以往说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人们觉得只能是在国有的或事业单位的人才有资格,新规定扩大了缴存人的范围,不啻为一种进步。
三是新规先明确缴存责任主体,后办理合并分立改制。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时,要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这更好地维护了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困难职工可提取存储余额。新规定在明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充分体现了决策者对困难群体的关爱。
五是新规加强了审核,力求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按照委托贷款协议的规定,严格审核借款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加强对抵押物和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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