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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蕾
根据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资财险公司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不能申请设立开设新的分支机构,如其要进入新城市,必须要由境外总部重新向保监会递交增设分公司的申请,然后保监会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后再决定是否发放牌照,申请周期较长
外资保险公司寻求在华扩张的冲动近日得到释放。在刚刚过去的两个星期内,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相继发出改组升级的明确信号。
成立于2001年5月的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上海分公司上周发布信息称,该公司于去年11月递交分公司改建独资子公司的申请,并于今年3月22日正式拿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批文。
4月5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于2003年5月成立的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当日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同意将原来的分公司改建为公司独资、具有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据该人士透露,日本财产保险和三星火灾保险批文上的日期基本一致,只是下发批文的时间有先后而已。
三星火灾和日本财险是继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去年获准“分改子”后,第三和第四家获准“分改子”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由于中银保险和香港民安保险的股东背景带有明显的中资色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星火灾和日本财险才是真正意义上头两家获准“分改子”的外资财险公司。
去年5月中旬,中国保监会允许在华外资财险改建独资子公司的通知,令外资财险公司涌动改组升级潮。包括日本三大财险公司(东京海上、日本财产和三井住友)、韩国三星火灾保险、德国安联和美国美亚在内的多家外资财险公司递交了改建申请。但审查过程也是“一波三折”,递交上去的“独立宣言”数次被折返。外资财险在华分公司的扩张计划也因批文的“难产”戛然而止。
三星火灾和日本财产此时的获批,无疑让正处于焦急等待“分改子”审批中的多家外资财险公司服了一颗定心丸。
外资财险公司在华分公司改建升级的背后是其急速扩张的冲动。而扩张在华网络成本的降低,又是促使其坚持不懈谋求“独立”的动因所在。沪上一家外资财险公司高管一语中的,“外资财险分公司改建子公司,可令设立分支机构的周期大大缩短。”根据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资财险公司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不能申请设立开设新的分支机构,如其要进入新城市,必须要由境外总部重新向保监会递交增设分公司的申请,然后保监会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后再决定是否发放牌照,申请周期较长。
拿到“分改子”批文后,三星火灾和日本财险将开始踩动扩张油门,却未有急速之意。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白大为透露,尽管公司资本金方面已经达到了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但是公司并不会立即加大对中国内地市场的投入,也暂时没有将在北京、青岛的代表处升级的计划,一切都要根据保险市场情况变化而定。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屡次强调稳扎稳打,“在公司规模、保费收入、产品开发、人才储备等多个领域,三星火灾在众多外资财险中仍处中游水平,走急速扩张道路显然是不合适的。”
相对于另外两家在华日资财险公司,日本财险在中国市场相当活跃,它是中国北方地区第一家获准开业的外资财险公司,除去大连分公司外,还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深圳和苏州等地设立了6个代表处。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拿到“分改子”批文后,日本财险计划首先将把上海代表处升级为分公司。
业内分析认为,多数在中国内地的外资财险公司仅在一个地方开展业务,并且所服务的对象也以该国居民和企业为主,本地化程度较低。除此之外,目前的外资财险在营销渠道和网点铺设方面并不具有覆盖多个大城市的能力,这一问题直接导致了这些公司“分改子”之后,公司结构发生变化,却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直接的利润。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4月08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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