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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简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3:1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4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下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和调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郑莉莉)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4月08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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