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投资过千万 交警无奈大户冲红灯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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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2:1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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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文抨击一些地方的“特权招商” 本报讯一位私企老板在中部某地投资上千万元后,被当地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享有交通违规免予处罚等特权,交警也拿他没办法。新华社昨天发表题为《不能以“超国民待遇”招商引资》的时评,批评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的种种特权现象。
交警无奈投资大户 文章提到,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可谓“高招”迭出。某地政府不久前就对外来投资者抛出了诱人的条件:凡在当地投资500万元以上者即可持有“绿卡”,在当地享受“超国民待遇”。如持有“绿卡”者一旦出现违章、违规行为,在有关部门的关照之下可以一路“绿灯”放行。近年,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对投资者“有求必应”,近乎“媚商”。如对投资者从提供土地、税收等政策优惠到给投资者提供各种特权,不但使招商引资的成本不断提升,也因为一些违法“优惠”带来许多负面效应。浙江一位私营企业家对记者说,他在中部某地投资上千万元后,被当地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享有交通违规免予处罚等特权。一次,这位老板驾车在车道上逆向行驶,被交警逮个正着,他不慌不忙地向交警亮出荣誉市民证,交警因知其享有“投资特权”,只好放行。 特权盛行投资环境堪忧 文章认为,在政府“媚商”的背后,源于一些地方在对GDP数字的刻意追逐,投资者的口袋正是官员自身的前程。一些政府部门刻意满足投资者的特权要求,折射出的正是某些官员至今仍抱住不放的扭曲政绩观。文章认为,特权虽然能满足一些投资者的畸形需求,但绝不是一个正当守法的投资者所看重的。相反,政府为投资者提供违法违规的所谓待遇,对一个希望以法制法规保障权益的投资者来说,恰恰会成为投资环境不好的例证。在一个以投资多少确定权利大小的地方,不仅社会规则会失去作用,投资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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