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布鲁塞尔4月6日电
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6日在布鲁塞尔宣布,欧盟委员会已出台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特保措施”的实施纲要。
虽然纲要的出台并不等于欧盟将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采取措施,但这意味着中国纺织
品出口的增长将随时面临欧盟“纲要”的挑战。
曼德尔森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出台的“纲要”阐明了欧盟将在何种情况下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并规定了欧盟实施特保措施需要遵循的程序。他表示,“纲要”为欧盟提供了必要时采取有效和合适措施的依据。
“纲要”为欧盟进口中国纺织品的增长,逐年(从2005年到2008年)设立了警戒线,如果进口增长率突破这些警戒线,欧盟将可以启动特保程序。比如在2005年,中国纺织品中的某一类在欧盟所占的份额超过35%,那么欧盟将可能启动特保程序。不过,对于某些纺织品,“纲要”设立的警戒线也较为模糊。
对于成员国启动特保措施的要求,相关的利益各方将有21天的时间陈述他们的观点,欧委会将有60天的时间对此进行调查,并与中国进行“非正式磋商”。
欧委会的调查包括:中国某类或某些纺织品的出口是否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成员国的国内相关行业造成多大的损害等。
根据规定,特保措施一旦启动,其使用期限是1年。但1年之后,欧盟仍可根据情况重新进入特保程序。
曼德尔森一再强调,“纲要”的出台并不必然表示欧盟将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采取措施。特保程序的启动,需要足够和有说服力的证据。目前欧盟只有成员国今年1月和2月进口中国纺织品的数据,这还是不够的。
作者:驻欧盟记者 杨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