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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设基金管理公司获批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1:35 中国经济时报

  工行、建行、交通银行捷足先行

  记者唐福勇4月6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下午对媒体透露,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从2月20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到今天三家银行获批试点,其间仅仅一个半月时间,这一事实再次说明了政府为推动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不遗余力的抓紧时间推动其进程。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还联合召开会议,就加快三家试点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审批进度、加强试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以及跨市场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协商研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安排。据表示,今后将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银行设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

  获批准的商业银行将在“试点先行、严格标准、取得经验、稳步推开”的原则下进行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试点。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得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各项审批工作有望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人民银行表示,三家试点银行中哪一家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最先获准,将视试点行的具体筹备情况而定。

  而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试点阶段,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两种模式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种是间接投资,即由目前已与商业银行有股权关系的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另一种模式是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据悉,目前三家试点银行还没有明确表示将以哪种模式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排除采取股权多元化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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