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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跨业经营最迟9月开局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备受关注的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终于有了明确的消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昨天表示,共同确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首批3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但仍有一个悬念,3家试点银行中哪一家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最先获得批准?央行则表示,将视试点行的具体筹备情况而定。
工行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行酝酿中的基金管理公司由工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这比较符合监管部门所鼓励的“采取多元化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而外资投行的加入更引人注目。
建行人士并未明确表示以何种形式设立基金公司,但“主要股东”的身份已经定下。作为基金公司的出资人,建行称其看重的是投资回报率,不会过多地干预基金公司行为。
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将通过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跨业经营。监管部门表示,跨业经营的风险是能够控制的,因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非直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说,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子公司要比允许其设立证券经纪子公司或投资银行子公司的风险小得多,因为证券经纪公司或者投行可能涉及股民账户资金、承销以及融资、融券等交易行为,而基金子公司从事的只是客户自愿选择的理财业务,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也大多数都委托商业银行代为推销基金产品,这种业务基本上不涉及账户交叉和融资风险。
从市场层面看,“银行号”基金的出现,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产品选择,同时也会挤占目前基金公司的空间。华夏证券一位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势必会影响到非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产品的销售。
一家股份制银行基金托管部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银行号”基金公司出生后,先期推出的产品定会是货币市场基金而非股票类基金,因为经营前者,银行有天然的优势。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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