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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年来,中消协及地方消协不断收到消费者有关分时度假的投诉,其中涉案金额在3万至7万元不等。5日,中消协投诉和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落入商家的陷阱。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无一个关于分时度假的法规,在管理上也出现了真空地带,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除了按合同约定的去仲裁不知该找谁,打起官司来也只能参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近年来,前来消协投诉的消费者个个义愤填膺,但往往拿不出相应的证据,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消协调解起来难度大,成功率低。
分时度假陷阱
陷阱一:承诺诱人,但“隐项”颇多。
经营者经常回避了消费者出国分时度假还涉及签证、机票、餐饮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陷阱二:价格误导,当天成交。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销分时度假产品时,常以“四今”(即今天申请、今天首付、今天完款、今天签约)有很大优惠的承诺,来诱导消费者匆忙签约。
陷阱三:格式合同,显失公平。
如合同规定:若(消费者)在使用年度的7月1日前仍未缴纳年费和滞纳金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度假权益等。
而经营者若未能依约为消费者成功预订房屋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权责明显不对等。
7万元分时度假欲退无门
本报讯近日,中消协接到投诉,投诉人与分时度假公司签订了30年7万多元标的的分时度假合同,第二天觉得受到了欺骗,欲与公司解除合同,却遭到断然拒绝。
投诉人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当时是受一家名为“北京泰达假日分时度假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邀请参加一个展示会。“到了以后就有一个工作人员让我们填表格,完了以后就告诉我们,只要交上7万块钱,30年内就可以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的度假屋,每年都可以享受一周假日的美好时光。”
之后,储女士了解到,事实与宣传有很大出入。“我们想去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可是泰达公司在这两个地方根本就没有酒店,但是在宣传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们,跟当初给我们介绍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中消协目前已经受理了这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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