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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6日在天津市宝坻区温泉度假村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900.9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9.99%。流通股股东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鹤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7900.97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7900.9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5年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7900.97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审计,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7740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516921.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039513.70元,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3039513.70元。因此,董事会决议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同意7900.97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7900.9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的曲凯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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