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4月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刘宝生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选举华吉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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