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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成都4日电】
四川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四川省进一步降低办企业的准入“门槛”,居民凭身份证便可申办企业。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四川省工商局《关于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个人办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居民凭身份证就可申办企业。股东身份证明、任职文件以及住所文件都可简化。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限制的人员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凭国内居民身份证申办企业,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可凭有效中国护照申请登记,而法定代表人也不需要提交注册地暂住证明。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中已明确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任职事项的,可不再提交任职书。
对于住所(经营场所)文件,申请人员只需提交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文件即予认可。凡利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可凭村(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进行登记。只要有总店、配送中心和3个以上门店,名称中可标明“连锁经营”。
对创办民营科技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非公司制企业,其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方式、雇工人数等条件尚有欠缺,但在1年内能够完善的,可申请核发有效期1年的营业执照。
四川还规定,全省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生产型企业,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经企业申请,可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筹办”。待企业完备前置审批手续,核定经营范围后,便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不论公司还是非公司制企业对外投资比例,除企业章程另有规定外,累计投资额可以达到70%。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万元,可一次缴清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也可以在两年内缴清,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最低限额。(5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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