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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关于“四大行为了应对房贷利率提高后的提前还贷潮而计划收取违约金”的说法,四大银行总行近日表示,各地分行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就以合同为准,而总行目前对此尚无整体计划。昨天,记者从沪上银行获悉,近期并没有调整提前还款政策的计划,四大银行对未满一年提前还款普遍要收一定违约金,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仍旧没有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计划。沪上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提前还款的要求,都是在贷款合同中注明的。
四大银行虽然普遍规定未满一年要收违约金,但是具体收取的金额以及提前预约的规定有所不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对于贷款合同未满一年(含一年)要求提前还款的客户,收取提前还款金额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满一年不收取违约金。两种情况都要求贷款客户提前15天向经办行提出申请。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对于贷款合同未满一年(含一年)提前还款的情况,收取违约金为: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月利率×(12-已还款月数)。并且要求客户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已满一年的不收取违约金,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对于未满一年提前还款者,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要求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则不允许合同未满一年就提前还款。满一年者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也没有规定申请日期。
以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则表示,对任何提前还款的情况,都不收取违约金。
银行方面认为,对提前还款的客户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是合理的行为。根据我国《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按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因为客户提前还款,对于银行来说,意味着银行的资金盘子被打乱,导致银行收息期间缩短、预期利息减少,成本无法补偿;还打乱了资金使用分配计划,对这部分资金重新安排又会产生新的成本。
对于提前还贷银行应否收取违约金一事,中消协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说,违约金是否合理要看合同是否约定,如果合同事先约定了,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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