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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后国企破产规则将与民企无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2:3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谢若闲报道: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表示,4年之后,政府将停止对破产企业的补助。他表示,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4年后国有企业将和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一样,依法实施破产。”

  据了解,此前的政策性破产政府对于其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置、银行呆坏账核销等都有一些特殊政策。与依法破产最大的区别在于,政策性破产后,企业变卖的资产将首先用
于安置职工,而依法破产则首先偿还债权人。

  据悉,全国目前仍有1800多家困难国有企业需要通过破产退出市场,涉及职工281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处于偏远地区的军工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而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已经停止政策性破产。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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