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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短期内不会开征 首先针对经营性不动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1:1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来有关开征物业税的呼声,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7日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作了回应。他认为,开征物业税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通盘考虑,单从抑制房地产泡沫的角度来考虑征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因为相关试点短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贾康先对“物业税”概念作了推敲,并建议将物业税概念淡化,而用“不动产税”替
代。贾康介绍说,物业税主要是借用香港的称呼,但香港的物业税与内地所指的物业税二者不尽相同。内地要适时开征的物业税实际上指的是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

  贾康强调,当前有关部门不会考虑对非经营性目的的不动产征税,老百姓不必担心。不动产税第一步开征的对象是经营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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