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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启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0:57 海峡都市报

  本报3月24日刊登的《榕不少食品绿标“超期服役”》报道有误,其中,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泉系列产品、山东沾化健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奥赛圆片山楂以及江西省春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丝银丝面,这三种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均为旧编号的食品,其绿色食品标志均在使用范围之内。

  据了解,农业部1993年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做了规
定,至2002年农业部对旧编号作了修改,并规定旧编号在其三年有效期内继续适用。新编号自现行编号的产品序号号满之日起实行。

  本报记者 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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