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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意见和建议的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0:43 商务部网站

  各地州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法制办按照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始终立足学习、教育和提高,坚持学习理论与武装头脑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相结合,边学边改,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分析评议阶段,为确保找准突出问题,为整改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
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请贵单位对我办及办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3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法制办综合调研处。

  联 系 人:丁 锐

  联系电话:(0991)2803807

  传真:(0991)2803800

  邮箱地址:xinjiang@chinalaw.gov.cn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制办征求意见表

  对法制办的意见和建议对法制办领导班子或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法制办一般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其它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新疆政府网)

  (信息来源:新疆主站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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