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衍生产品成为银监会“风险检查风暴”的新对象。昨日,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开办和拟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对衍生业务进行自查,明确表示对违规的金融机构要进行处罚,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航油事件被视为此次银行业全面自查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起因。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称,中航油由于从事衍生产品交易造成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清晰表明了这一业务具有
的巨大风险性,提醒各银行注意此业务的风险。
这次自查须在4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内容包括各银行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和敞口情况。银监会要求各银行报告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相应整改措施。
这是去年银监会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后进行的首次大范围的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检查。
《暂行办法》从去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后,各商业银行根据该办法对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资格作出了申请。获得经营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可开展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在内的衍生品交易。《暂行办法》发布后,已有多家中、外资银行得到了经营此项业务的许可。
但此项业务开展仅一年,银监会便发现了其中的风险。银监会在公告中表示,银行开展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执行授权和止损制度;并要求各银行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以及提高风险监测能力。
银监会特别对银行经营衍生品交易的制度体系作出规范,要求各银行董事会定期对衍生品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银监会同时要求各银行负责衍生品业务风险管理、控制以及衍生品交易、营销的管理人员分开,不得兼任;同时要求从事风险计量、检测、控制以及从事衍生品交易、营销的人员也必须分开。
此外,银监会提出,各行要书面明确衍生产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员的权限和责任,实行问责制。
银监会还要求各银行提高风险监测的能力,要求各行健全前、中、后台自动连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的风险管理系统;并提出分行不得有游离于总行监控之外的衍生产品头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