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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的金荔科技今日公告称,在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当口,公司财务总监周振清、财务部经理李小薇自2005年3月8日至今未能来公司上班,公司与其已失去联系,公司已于2005年3月28日,向衡阳市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金荔科技在公告中还称,公司股票交易今日停牌1天,自3月30日起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简称变为ST金荔。
也就在此前不久,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因涉嫌挪用资金被衡阳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此次公司两名主要财务人员失踪,令人不由得将此事与公司此前暴露出的财务黑洞联系起来。此前,公司曾披露,经初步调查,公司工程款支出及预付账款总额为16029.92万元,涉嫌被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大股东关联方还涉嫌侵占公司两个农场的经营收益。自2003年以来,公司金荔苑、金荔庄两个农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被大股东关联方全权负责并控制,收支均未纳入公司,收益也未上缴。另外,公司还涉嫌提供虚假财务单证,公司账上存款余额存在不确定性。
大笔资金被大股东占用,使公司自身在资金运用上变得捉襟见肘。因为还不起银行贷款,公司被工行长沙韶山路支行告上法庭。长沙中院1月27日作出判决,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工行贷款本金2999.922万元,利息514824.37元。
不仅如此,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此前还向金荔科技发出了《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权违规转移的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指出,根据何雪梅、刘作超等人与东方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许明签订的金荔投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东方物产集团与许明之间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东方物产集团与许明控制了金荔投资所持金荔科技45.16%的股权,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收购人东方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许明未履行相关义务。
此外,通知书还指出,金荔科技应当聘请审计机构对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如控股股东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做出纠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进行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如此看来,金荔科技的问题已是越揭越多。上海证券报 记者 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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