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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义伟28日北京报道】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的海南凯立赴美上市与中介咨询机构发生纠纷一案日前又爆出新闻:海南凯立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今日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1995年,海南凯立与中华咨询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中华咨询协助海南凯立到美国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买壳上市。在中华咨询的帮助下,海南凯立于1996年购买了一家美国公司。
之后,海南凯立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公司不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2002年5月15日,海南凯立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华咨询的行为构成违约欺诈,赔偿海南凯立的经济损失约471万元。2003年11月19日,西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认定中华咨询有欺诈行为,判令中华咨询赔偿海南凯立全部经济损失。
中华咨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04年12月20日下达终审判决,认定中华咨询的行为有过错,但与海南凯立的损失无因果关系,撤销一审判决,判令中华咨询赔偿海南凯立20万元。
在申请书中,海南凯立认为:本案二审判决凭空捏造虚假事实,并故意歪曲、遗漏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以此规避法律规定,为被申请人开脱责任。同时,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违反举证规则,已构成枉法裁判。(2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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