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莺报道:为加强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含天然麝香、熊胆粉等品种的监督管理,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等五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严格限定天然麝香、熊胆粉在中成药中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对天然麝香的使用范围,须严格限定于特效药、关键药等重点中成药品种。对需要天然麝香、熊胆粉的药
按规定程序经批准使用天然麝香、熊胆粉的品种,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五部局联合通知要求,于2005年7月1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加贴有关的专用标记后方可进入流通。使用人工麝香生产的药品不纳入本通知标记管理范围。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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