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据体育总局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已经向WTO承诺,在2005年向外资开放已经进入市场化的文化体育产业。而种种迹象表明,国外资本有可能进入中国体育产业中的足球、篮球和排球。该专家认为,国外的足球产业非常成熟,资金也非常雄厚,由此看来,中国足球将是2005年外资的首要目标。
该人士认为,外资进入中超中甲,将进一步扩大足球的资本规模,从而强化其产业功
能。
该专家预测,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未来几年,经营足球的投资集团将从目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过渡到“中国民营企业+外国资本”的年代。
相对于其他领域,外资介入体育产业要相对容易得多,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从商务部了解到,外资在进入其他领域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从事批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2006年12月11日前不得经营化肥、成品油和原油;从事批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盐、烟草,从事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同一外国投资者在境内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以上的,如经营商品包括图书、报纸、杂志、汽车、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粮食、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
北京天力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家李一凡表示,相比以上领域而言,体育产业的政策是非常优厚的,对外资没有什么限制。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我国欢迎外资在内的各种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
(王丹丹)
《市场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二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