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欧盟委员会日前向9个成员国发出警告,要求它们加紧制订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着重推广生物燃料。
欧盟2001年通过的“鼓励替代能源行动计划”,将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两种生物燃料确定为最有市场前景的替代能源。
按照相关规定,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04年7月1日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替代能源发展计划。但时至今日,比利时、意大利、卢森堡、波兰和斯洛文尼亚等国未提交任何报告,而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法国和葡萄牙虽已提交报告,但对于替代能源将占有的市场份额,或没有明确规定或额度太低。
为了逐步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加上《京都议定书》有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规定,欧盟近年来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根据欧盟相关法律规定,可再生能源占能源市场的份额到2005年必须达到2%,到2010年必须达到5.75%。
(潘革平)
《市场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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