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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立商品房预售公示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6:50 中国青年报

  本报昆明3月24日电(喻劲猛)近日,昆明市房管局开始将已审核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该局网站上公示,购房者可以随时上网查询楼盘情况,以确定能不能交钱购房。

  公示的内容包括:楼盘名称、开发商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预售面积、发证时间等。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意味着该楼盘至少已经具备了四个重要条件:取得土地使用证;通过规划和施工许可;开发商投入了符合规定的资金,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开发商已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以前,购房者始终处于信息的弱势方,使得一些不良开发商有机可乘,如相关手续尚未办全便开始售房,甚至出售的是“空中楼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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