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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发行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A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5〗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与网上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数量为5,800万股;经过网下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7.53元/股。

  3、本次发行5,800万股的20%(即1,160万股)已于2005年3月22日(T-5日)至2005年3月23日(T-4日)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向配售对象进行配售,其余80%(即4,64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发行。

  4、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收盘市值达10,000元或以上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4,640万股的网上市值配售发行。

  5、投资者可申购新股数量的计算,分别依据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6、市值计算依据:2005年3月25日(T-2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乘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包括已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2005年3月28日(T-1日)由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发送市值对应股份和可申购数量。

  7、本次股票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8、投资者务请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以及申购次数的规定。

  9、本公告仅对本次股票发行的网上市值配售发行有关事项和规定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在申购前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的《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网下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情况,投资者可查阅刊登在2005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和刊登在200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10、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中材国际”股票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及附录材料可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查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行申购。

  12、配售简称:“中材配售”,沪市配售代码“737970”,深市配售代码“003970”。

  13、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简称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规定含义: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与网上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发行数量:中材国际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5,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其中20%(即1,160万股)已于2005年3月22日(T-5日)至2005年3月23日(T-4日)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向配售对象进行配售,其余80%(即4,640万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发行。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7.5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280元/股)。

  (2)17.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为0.428元/股);

  (3)17.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439元/股);

  (4)14.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521元/股)。

  4、网上申购时间:2005年3月29日(T日),在上证所、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网上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5、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证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6、发行对象:于2005年3月25日(T-2日)收盘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不记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参与申购与配售。

  7、配售简称“中材配售”,沪市配售代码“737970”,深市配售代码“003970”。

  8、配售缴款时间:2005年4月1日(T+3日),中签的投资者缴纳认购新股款项。

  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营业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的发行方式,即利用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4,640万股“中材国际”A股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股票发行专户中,并作为“中材国际”股票的唯一“卖方”,按7.53元/股的发行价格作为卖出价。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在指定的发行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以7.53元/股的发行价格和规定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依据其所持的沪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上证所开立股票帐户向上证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其所持深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深交所开立的股票帐户向深交所申购。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各投资者2005年3月25日(T-2日)收盘实际持有的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和实际申购情况,分别确认有效申购新股数量及有效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即上证所和深交所有效申购新股数量之和与有效申购户数,按以下办法进行配售: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投资者实际有效申购量配售后,余额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由上证所及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通过摇号确定中签配售号,每一中签配售号配售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上证所与深交所分别按照投资者于本公告刊登当日即2005年3月25日(T-2日)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即投资者沪市或深市股票帐户内登记在册的各已上市流通A股股票股数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格的总和,计算投资者可申购新股的数量。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和深市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上述用于计算市值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包括已流通但暂时被锁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战略投资者及一般法人通过配售认购的新股,不包括基金、可转换债券等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不包括已发行但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B股等其它股份。

  2、投资者根据上证所和深交所确定的可申购新股数量分别进行申购。投资者每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申购新股的最低数量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同时持有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分别依据其所持沪市或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市值,向上证所或深交所进行配售申购。

  3、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一股票账户可申购股票数量的上限为46,000股,凡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新股数量的部分,或申购量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申购。

  沪市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其他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证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无效申购,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上证所目前对会员营业部试行冲正申报的办法,具体操作方法见上证所的有关通知。

  深市证券账户可在同一席位多次申购,深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记录投资者第一次有效申购的席位信息,并累计该投资者来自该席位的申购总量,剔除无效申购,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对来自其他席位的、以该投资者账户进行的新股申购,深交所发行系统将视为无效申购予以撤单。

  4、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以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分别参与深市、沪市的配售申购,并可按99,999,000股的申购上限进行多次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申购的数量。

  5、在本次申购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程序

  1、投资者在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方式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

  2、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投资者开户的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地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进行委托时,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办理申购委托手续。

  (3)持有沪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用上证所配售代码进行申购;持有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用深交所配售代码进行申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总量时,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5年3月29日(T日),持有已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按照其可以申购新股的数量,自愿委托申购。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确认各自的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号,配号结束后将申购配号结果传送至各证券营业网点。

  2、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2005年3月30日(T+1日),各证券营业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营业大厅显著位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网点确认申购配号。每一个号码代表1,000股,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股票数量为4,640万股,故应有46,400个中签号,则

  中签率=46,4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组织摇号抽签,直至4,640万股股票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证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各证券营业网点。

  3、公布中签结果、确认认购股数

  2005年3月31日(T+2日),各证券营业网点将中签结果公布于营业大厅显著位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2005年4月1日(T+3日),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营业网点在T+3日直接从其资金帐户中扣缴。配售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营业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足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各证券营业网点应于2005年4月1日(T+3日)15:00时之前,将中签投资者因认购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部分向上证所及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深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

  中签的投资者如放弃认购,需就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股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放弃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2005年4月4日(T+4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认购款项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帐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划转的募股资金按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3、新股股权登记由上证所及深交所系统主机在本次网上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以软盘形式将发行登记结果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本次配售发行的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根据各参与配售发行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成交金额,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转至各证券营业网点的帐户。

  八、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05年3月28日(T-1)14:00至18:00,在中证网www.cs.com.cn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 行 人: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国晨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8幢3层

  电 话: 010?62255062 025?86835815

  传 真: 010?82228896 025?86611234

  联 系 人: 蒋中文、杨泽学、张明

  网 址: www.sinoma.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070 66568904 66568072 66568023 66568199

  传 真:010?66568857

  联 系 人:夏中轩、徐峰、张建刚、温军婴、张继萍、赵刚

  网 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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