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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农业银行包头市分行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的重大违法经营案件。
据悉,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内蒙古银监局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中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业银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
,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11498.5万元。
内蒙古银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涉案机构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农业银行包头市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罚款,暂停农业银行包头市分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限制达茂旗联社所辖各信用社开办大额存款业务,暂停包头市郊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同时对案件相关责任人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今年,中国银监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问责制,有效震慑金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上海证券报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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