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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企业发行债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4:04 东南早报

  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22日召开的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正重新制定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更方便地利用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福建省具备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又有较大规模、较长期限资金需求的企业,可积极争取并尽快启动发行企业债券的相关准备工作。

  据悉,目前企业发行债券要求具备的条件为: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
发展规划;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近三年连续盈利;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债券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等。

  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福建省地方铁路、福建炼油、南纸等一批企业已成功发行债券。去年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目前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并报请国务院同意,预计年内可成功发行。(王永珍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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