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蕾
在海外“开店”的时机上,中资保险公司选择在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内控制度等方面达到一定程度后启航;在地点上,中资保险公司并没有选择在欧美扎堆,落脚东南亚、港澳地区的公司也有不少
3月16日,平安越南代表处在越南河内悄然揭牌,这使平安成为国内首家在越南布点的中资保险机构。
平安方面对记者表示,这是公司第一次在海外保险市场开设分号,代表处将为平安今后在越南拓展业务、申请牌照打下基础。目前,代表处只是一个雏形,人员相对稀少,但代表处正在积极争取获得牌照,开展与越南同业的技术与经验交流,争取早日开展业务。
早在平安之前,国内保险公司已有为海外扩张之旅铺路的先例。记者从太平洋保险内部人士处获悉,1993年,太平洋保险就在美国纽约注册成立了子公司,几年后,其伦敦代表处也正式设立。
从中国保监会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来看,截至2004年底,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太平保险等中资保险公司在港澳、东南亚、欧洲和北美等地区共设立39个营业机构和9个代表处。
在海外“开店”的时机上,中资保险公司选择在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内控制度等方面达到一定程度后启航;在地点上,中资保险公司并没有选择在欧美扎堆,落脚东南亚、港澳地区的公司也有不少。
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在解释首开海外分号举措时表示,“选择在越南设立代表处,是因为平安看好越南保险市场的前景。随着中国企业和个人前往越南投资、旅游观光等各种活动日益增多,平安希望通过代表处的设立,加强对新兴市场的研究和关注。”
平安一位内部人士的解释更加明了,“诸如欧美等国家的保险市场相对簇拥,初探海外发展之路肯定会首先考虑保险市场并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平安做过很多战略研究,最后选择在其他保险公司还未进入越南时,率先抢占市场。”
与日本、韩国等亚洲一些国家相比,越南保险业的业务范围及规模仍相对较小,发展还远不能满足当地社会需求。据平安提供的信息,目前,在越南市场上经营业务的共有20家保险公司,其中5家为寿险公司,以外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居多。
“规模小也意味着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外资保险公司在越南市场上都取得了不俗业绩。”平安方面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监管层来说,在中资险企表现海外扩张举措之时,给其立规便是其使命所在。去年7月,中国保监会先知先觉草拟完毕《投资境外保险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开始就此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不仅国内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要依照该办法,非保险企业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也要受到该办法约束。
《办法》的首条要求,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均要求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在具体要求上,必须要求境内保险公司开业两年以上,最近两年经营稳定、满足偿付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对境内非保险机构要求其财务状况良好。
这些要求在国内中资保险公司高管眼里,均合乎情理。正如已在海外开设代表处的一家中资保险公司高管说的那样,“如果没有达到一定偿付能力,公司经营不稳健的话,盲目在海外开设分支机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画蛇添足’。”
在国内保险公司海外扩张问题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教授庹国柱曾对记者表示,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将再度考量平安的内部监管力度,平安应当加强投资管理能力,把握好合理的、科学的、民主的决策程序,不能盲目选择投资时机。
中国保监会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对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考验监管层的监管能力,毕竟,非本地区监管并无多少先例可寻。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