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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郑莉莉 发自北京
北京双鹤药业董事会3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双鹤药业(600062)和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3月23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转让双鹤药业持有的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35%的股权的协议。转让价格为2.5亿元。完成本次交易后,双鹤药业将获得与出售价格相等的净现金流入,并可获得约1.67亿元的投资收益。
公告还称,本项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生效。有关本次股权转让对双鹤药业的未来发展将产生的影响,公告中表示,完成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取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可观的发展资金,对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加速公司调整、整合、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促进双鹤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由德国费森尤斯卡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德方股东为德国费森尤斯公司(占65%),中方股东为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占35%)。注册地为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汉瑞克森,经营范围包括医药、医疗服务、器械等。双鹤药业所持有的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35%的股权,是2003年以7139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制药厂所持有的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的股权。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双鹤药业与费森尤斯的股权转让,是近年来外资在中国投资方式转变的一个缩影,改革开放初期外资在中国投资方式大多都是与中方合资的方式,近年来外资更愿意采用独资的方式在中国投资。当初外企进入中国时,之所以选择与中方合资,是因为当时中国很多行业对外商有政策性限制。合资企业引领我国外商投资主流形式近20年,而这种形式在国外则很少见。
权威人士分析,未来中国企业与外资合作的方式将会是一种更先进的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去,请进来”的跨国、跨地域的合作,这种模式将更加有利于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更强大的企业市场竞争优势。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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