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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筠
近期,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和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打击遏制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请他就北京市场出现境外保单严重干扰保险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情况加以介绍。
据北京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发现不少港澳和境外保险公司通过各种途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北京保监局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并且已经合作查处过假冒推销境外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例。目前他们正着手落实《通知》要求,展开联手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工作。在此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市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购买的境外保单在保单效力、售后服务、赔偿给付等方面有很大的风险,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即使是直接到境外签署投保单购买保险,也会存在很多不便。
问:什么是境外保单?
答: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通常是指设立于境外(主要是香港、澳门)的保险机构所签发的承保内地居民人寿保险的保单。境外保单销售行为是否违法,要分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内地居民在出境旅游、探亲或从事商务活动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果投保和承保的所有行为都在境外完成,境外保险公司为此签发的保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一种情形是境外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代理人)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境外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这种通过代理人在内地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和保险监管部门坚决依法打击。
问:购买境外保单有什么风险?
答:境外保单往往用高回报、高保障、优质服务等允诺来吸引消费者,但是对于内地居民来说购买境外保单存在很多不可控的风险,主要有六大风险:
一是保单无效的风险。根据香港、澳门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签发的保单,应当由其本人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可能影响保单的法律效力。而根据我国法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境外保单的争议很可能无法适用内地的法律,也就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因此,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时,境外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理由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
二是回报达不到期望的风险。部分境外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比境内保险公司的高,但所支付的佣金、收取的管理费用,一般也比境内保险公司的高。境内保险公司现在新发售的寿险保单,绝大多数是分红、投资连结和万能等新型产品,投保人最终得到的实际回报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是不确定的。
三是受骗上当的风险。内地投保人缴纳保费后,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这对内地投保人来说有相当大的风险。2003年北京就查处过假冒推销境外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例,这起案子涉及北京等16个省市,涉案金额巨大。即使是真正推销境外保险的代理人,由于他们在内地没有受到监管,在境外也是地下操作,不仅资质难以保证,还可能会误导、欺骗投保人,借故多收保费,侵吞和克扣赔款,售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
四是索赔、诉讼的风险。销售地下保单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均没有设立合法的营业机构,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办理保全手续、申请保险赔款等,一般是通过电话与原来的推销人员联系,很难保证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原来的推销人员已脱离该保险公司,就有可能联系不上。境内被保险人往往不清楚境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手续,境内的证明材料可能会被境外保险公司认为无效。
索赔难,诉讼更难。如果内地居民就境外保单的法律效力、赔款金额等与境外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就要适用港澳或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讼地在境外,诉讼费用极大,律师费、出庭费很高,加上语言文字的差异,判决结果往往不利于内地投保人。
五是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港澳和境外不少地区对保险公司监管比较松散,保险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的案例屡见不鲜。国内投保人对境外保险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多、反应迟缓,万一发生重大风险,难以做出快速反应而使利益受损。
六是汇率风险。境外保单均以外汇标价,如果汇率发生变动,投保人将面临汇率变动风险。
问:购买了境外保单如何处理?
答:首先,内地居民出于自愿,在境外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购买境外保单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我们只是提醒内地居民购买境外保单可能带来的不便、利益可能受损的风险,并已经多次发布过有关这类内容的公告。
其次,对于通过地下推销人员在境内购买了境外保单的市民,请您及时与保险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求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您维护自身的权益,共同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
问: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答: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刑法》、《保险法》以及《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问:北京市打击境外保单有何措施?
答:北京保监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将加大合作力度,严厉非法销售打击境外保单。目前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对北京市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情况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及早发现问题,并视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依法查处。
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和重要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同时制定因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准确影响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各司其职查处案件,对于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立即立案侦查,保监局和各保险机构积极配合;对于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保险监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北京保监局和北京公安局将针对广大市民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以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的方式,宣传境外保单的危害性,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怎么样查询推销保单的保险公司是否获得了合法的资质呢?
答:随着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北京保险业已经逐步全面对外开放,目前北京已有29家保险公司(其中10家外资保险公司)向市民提供财产、人身保险服务,消费者可以登陆北京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circbj/)进行查询。
《市场报》 (2005年03月22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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