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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今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了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所售服装均应标有“GB18401—2003”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但山东省城至今难觅符合“国标”的服装。质监部门解释称,这是因该“国标”的实施有一年的缓冲期。
在济南泺口服装批发市场,笔者随机走访了十几家摊位,发现几乎所有的服装只标明了型号、等级等标准,没有按照新的规范标明属哪类产品。笔者向一位老板询问为什么所有服装都没有标明新“国标”,对方称从没听说过服装必须标有新“国标”,他还承诺所售服装都是经过厂家检验的,品质绝对合格;关于新规范问题,他则表示不清楚。随后,笔者随机采访了购买衣服的市民,几位正在选购休闲装的年轻人表示,他们在购买衣服时只注重衣服的样式、面料、价格等,从来没有想到穿衣服还要考虑衣服的安全性,更不知道服装实行新“国标”的事情了。
据济南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2005年上市的纺织产品要对类别进行标注,标识应该与使用说明的内容标注在一起,但由于该规范的实施有一年的过渡期,即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原有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在2006年1月1日之前还允许继续销售,所以目前市场上还有大量未执行新标准的服装。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随着新标准的逐渐推行,在选购服装时最好还是购买标有“GB18401—2003”或“婴幼儿服装”等标识的服装,以免不合格服装威胁身体健康。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自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将纺织产品分为三大类: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规范对三大类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五项指标做了明确规定。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市场报》 (2005年03月22日 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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