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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
教育不公的表现首推“以城市为中心”。长期以来,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体制在一切公共资源分配方面都不遗余力地向城市倾斜,教育投入也毫无例外。以2002年为例,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全部教育投入的23%。
重点学校制度人为制造差距。这种把学校、学生分为不同等级,为了选拔少数“尖子”,而使多数儿童的利益受损、强烈竞争性的教育,是造成“应试教育”的重要基础,也是学校乱收费的主要来源。基础教育如此,高校也被人为地划分为重点或非重点,不同级别的大学根本不能进行竞争,人才和师资向高级别的大学集中,地方性高校的发展普遍面临人才和资金瓶颈。
高考录取采取的是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办法,各省区市的录取定额并不是按照考生数量平均分配的,而是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准则。可以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均,加剧了原本已经存在的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平等。
与民营经济一样,中国民办教育也是在庞大的公办教育夹缝里生存的。但远不如民营经济幸运的是,民办教育至今还处在夹缝里。长期以来,民办学校没有取得和公立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准民办教育营利,限制产权和学位授予权,大大拖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步伐。其实,中国是最富有民间办学传统的国家,民办教育的落后,不仅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使得一部分贫困家庭的子女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再有,民工子女没有平等受教育权。民工子弟进城上学,犹如他们的父辈进城打工一样,处处受到不公正待遇,也不能在就学所在地参加高考。
导致教育不公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主要是上述几方面。从这些原因来看,背后似乎都飘荡着一个“幽灵”,就是精英化取向。精英化在我国不仅反映在高等教育阶段,也反映在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以高考为指针的考试体系和培养模式,使学生从小学就开始参与选拔和竞争,重点学校制度更是体现了教育的精英主义取向,并为选拔和竞争性考试提供了“用武之地”。而教育的精英化取向与教育公平是根本对立的。
解决教育不公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因为在教育不公的背后,已形成一个庞大的获利集团。但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准备,确保教育公平是关系国家战略的大问题,因此,保障教育公平应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
《市场报》 (2005年03月22日 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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