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市县一级无权审批 行政事业性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0: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3月21日讯(记者王海燕)在我省开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市县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省财政厅、发改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市县无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通知说,属于中央审批的项目,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属于省级审批的项目,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重要的收费项
目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省本级各执收部门(单位)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省主管部门依据《办法》的规定向省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市县各执收部门(单位)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市县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上报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