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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认为是偷换概念搞促销
晨报记者殷正明
中消协最近发布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及时报废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国内一些热水器产销厂商迅速跟进,声称“拨出专项基金”,对任何品牌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超限”燃
气热水器,以及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热水器实施“公益召回”。以往召回常在海外汽车行业出现,如今国产热水器竟也闹哄哄吆喝召回。不过行家指出,热水器召回属偷换概念。
召回显属偷换概念
一些热水器产销厂商吆喝的召回实际上也只是折旧换新的老招数。记者昨天走访了本市一些大型商场,看到了形形色色的热水器促销广告。有的热水器销售商规定购1台送出租车票100元,有的热水器标价1260元,“特价”980元。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的热水器较多,少说也有10多种。有台名牌热水器标价1520元,营业员说春季促销,1400元就可买到。如果以旧换新,还可以少算150元。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一个品牌热水器的生产商最近频频吆喝“召回”。同时向媒体“透露”: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自家生产的热水器也已被迫涨价。然而,记者在本市几家规模较大的商场细细打听、比较,发现涨价一说竟是虚构。兜售这一品牌热水器的营业员异口同声,都说涨是要涨,不过暂时未涨,要买趁早。其它品牌热水器的营业员则悄悄告诉记者,以前生产商往往亮出虚高的指导价,让零售商降价促销。如今说法不同,实际上也是促销“花头”。
对于“召回”一说的批评甚多,不客气的同行说是欺蒙。上海商务中心家电城营销信息部负责人纽华芬认为,为用户免费更换本厂有缺陷的产品,是召回。销售技术上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同时回收技术上相对落后的老产品,做法可嘉,但只能实话实说是“便民式促销”。
“判废”不能“一刀切”
一份1999年10月颁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中规定:燃气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最近,一些热水器产销厂商把这一判废年限与中消协关于及时报废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建议搭配在一起,大张旗鼓宣传“召回”超限燃气热水器。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提出,消费者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要“召回”超限燃气热水器的厂商,为何不公示自家产品的判废年限?他说,如今大多数厂商只强调免费保修,不设定免费安全维护期。因为在保修期内,免费保修往往是“零保修”,而免费安全维护却需要实事实干。
一些行家对于“判废年限为6年”的规程也提出质疑。他们说,汽车强制报废的年限曾“一刀切”定为8年,后来非营运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的年限分别作了具体规定。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还可延长使用年限。就像私家车与出租车的使用情况不同一样,因热水器工艺技术水平的不同、使用频率不同,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寿命也不同,热水器判废年限“一刀切”的老皇历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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