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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0日讯(记者关亚军)日前,商务部正式颁布汽车销售管理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除专用作业车以外的所有汽车销售店必须从厂家领取经销授权牌照,这就说明,众多的二级、三级代理商即将面临被扫地出局的可能。
无授权代理商即将“熄火”
2月25日,商务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时间,最令人关注的还是授权销售问题,与品牌经销商签定售车协议的二级、三级销售点将面临出局的局面。从《办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这项政策的出台明显有利于汽车工厂,主要是因为目前汽车销售市场不够规范,在二级、三级代理商处形成的积压产品过量,造成工厂的产量与销售数量比例严重失衡。
目前,许多经销商存在着靠多种品牌维持汽车销售经营的现象。在海南的一些汽车经销商处,记者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经销商曾经向记者诉苦:在海南这个购买力非常薄弱的地方,单单靠一种车型很难维持,多进一些车型方便消费者选购才得以维持。如果让撤掉没有授权的品牌,专门卖一个品种,海南没有哪个经销商能够支撑下去。
记者了解到,包括位居2004年海南车市销售前列的几家大型4S店都存在靠多品牌促进销售的现象。
二级代理商多数要出局
据记者了解,由于海南的市场不大,不会象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二级代理商占总经销商的80%左右,但例如三亚、琼海等比较发达的地区还是有一部分汽车代理商的,加上海口一些开分店的代理商,整个市场占有率也达到20%左右。而这些代理商只有极个别的具备了厂家授权,其他一大部分都将面临被清除出局的危险。
获得授权截止期限延期
由于《办法》规定,从正式实施的4月1日起,一直到今年的10月1日,一些没有授权的代理商还可以努力争取向厂家申请授权,这就给他们提供了一个申请周转的时间,如果能够在这半年内达到厂家规定的销售条件,二级汽车销售商也并非无路可走。但由于在汽车销售市场打拼如同走钢丝,极有可能造成一些没有取得销售许可的代理商再干半年就退出汽车销售舞台。
作者:关亚军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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