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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实行试用期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1:02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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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珺)昨天,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通知,宣布从2005年起,凡通过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方式选拔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实行试用期制,同时要求中央企业加快推进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并将把“猎头”引入高管招聘机制。

  通知要求,从2005年起,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正式聘用的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考核;经考核未能按照出资人或董事会要求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能力较差的,要及时解聘。各中央企业从本企业内部选拔各级领导岗位的经营管理者,原则上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本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原则上都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对企业需要的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猎取”的方式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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