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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7日讯(记者元惠卿)“我的房子月供又要增加了。”对于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许多消费者的第一反应是,购房成本提高了。
取消原先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后,消费者的月供到底增加多少钱?中行海南省分行消费贷款中心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假设一个人向银行贷款10万元,分20年还清
,按原来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31%,他的月供是677.2元;按现在的基准利率6.12%,月供则为723.4元。他的月供增加了46.2元,20年所要还的利息总额则增加了11088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住房贷款利率可在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10%,由各银行自主确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中行今天已接到总行的通知,表示暂时按基准利率执行,不下调10%,而其它银行表示,仍在等待总行的通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上调了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月供增加了9.7元,20年的利息总额增加了2312元。
记者从各银行了解到,目前我省房贷的首付多为三成,但二成的也不少。人民银行要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首付要由二成提高到三成。对于海南是否属于这类地区,省内各家银行均表示,这要由总行来决定,目前还无法预知。
需要注意的是,2005年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开始执行新利率,之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则从明年1月1日起才上调利率。
作者:元惠卿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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