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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交第一笔保险保障基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02:42 北京晨报

  一纸名为“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家保险商手中。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已经正式启动。

  保监会通知各家保险商,截至2004年末累计已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在今年内分批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在本月底前应将累计提取额的50%缴入保险保障基金账户,剩余的50%部分在12月31日之前缴清。

  这是今年1月《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发布并正式实施后,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第一次催交专户基金。《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保险公司破产后,它的后盾不再是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而是由保监会收缴上来的保险保障基金来“买单”。李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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