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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来自台湾的“两会”代表打消了关于《反分裂国家法》可能会伤及台湾人民利益的担心。
大公报: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为了遏制“台独”,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美国的历届领导人都说要维护台海局势,都说反对“台独”,美国现在的表态到底是真心反“台独”还是支持“台独”?美国在台海地区只要和平,而不管两岸是否统一,美国要和平不要“一中”,要谈判不要统一。如果说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是非和平的、非建设性的、单方面的,那美国当年南北战争期间制定的《反脱离联邦法》就是和平的吗?
美国人没有资格、没有权力参与审议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只有中国的人大代表才有权力审议这部国内法。美国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如果美国真想缓和两岸关系,就应该首先从自身做起,宣布冻结《与台湾关系法》,这完全是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实行霸权主义的表现。
香港文汇报:通过法律条文将中国大陆对台政策、原则确立下来,表达了中国13亿人期盼祖国统一的愿望,更为约束、制裁“台独”行为确立了法律依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充分体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好,完成历史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庄严使命。
星岛日报:全国人大公布《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具体内容后,台湾当局反应强烈,但民间则没有出现非理性恐慌,其中一个原因,是北京一向表明不会放弃动武,同时也表明动武只会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选择,故此海内外都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看来台湾只有停止测试北京对“台独”动作的容忍度,才能减少误点药引触发战祸的可能。
明报:《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旨在以明确清晰的对台动武条件遏制“台独”势头,但终极目标则放在实惠两岸和平统一之上。草案提出的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的三项条件,既缩窄了“台独”的活动空间,亦局限了大陆对台动武的自由。这就明确告诉台湾当局和人民,大陆决不愿看到两岸最终兵戎相见。倘若台湾当局不改变推进“台独”进程的决心,则两岸战争在所难免。孰利孰弊?台湾当局当深思慎行。
香港商报:中国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权威严肃的法律形式,一方面反映了和平促统的最大诚意,另一方面显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决心,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展现了广阔的空间,是一部促进和平的法律。中国官员用“很令人鼓舞”形容各国对《反分裂国家法》的回应,并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一内地常见的俗语来形容反对的声音。
联合早报:就目前所见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条文,并非一些人所过度解读的“非和平方式统一台湾”,而是“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制止台独”并不等于“统一台湾”,它保留了“制独”之后两岸回复分治现状的空间。反分裂法处处显示北京试图消除可能的反坐力,虽然高举“一个中国”大旗,但也明确“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般认为,这是中国政府的善意。
(本报实习生 郑星煌 编译报道)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11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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