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记者吴颖)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2004年度12大消费侵权案例,其中涉及虚假宣传、假冒商品、合同欺诈等工商监管的多个领域的案件。
记者发现,在这些典型侵权案件中,既有罚款20万元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也有以古夷苏木冒充花梨木,只罚款2000元的案例;既有房地产合同违约的群体案件,也有因家政服务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的索赔个案。尽管12件案件涉及的领域广泛,但是都是和百姓生活密切
相关的代表案例。其中,汽车、家政服务、房地产合同违约受到消费者的特别关注。
业内专家认为,侵权案件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在于处罚力度不够。比如名列侵权案榜首的乾坤医院非法广告案,北京乾坤医院虚构了一个“一家四口先后患上五种癌症并都在该医院得到治愈”的故事,编印了包括10个虚构病例的《癌症肝病防治手册》,还多处宣传已被禁止销售的“冰蟾”系列药物。尽管被处以看起来很大额度的20万元的罚款,但与乾坤医院销售违禁药物、欺骗消费者的“罪行”比起来,罚款显得太微不足道。“对于这种涉及到人们生命安全的欺诈、侵权行为,应该罚得它倾家荡产。”一位接受采访的消费者表示。
据了解,对于侵权行为,执法部门可以赖以使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核实成立的侵权行为,最多不过处以“双倍返还”,这对那些怀着侥幸心理的人来说,根本不足以有威慑力。比如在此次披露的侵权案件中,因为某品牌轿车发动机屡屡出毛病,厂商用各种理由推托不予解决,经消协出面调解,最终给予消费者更换发动机一台,并承担赔偿损失2万元。对于“财大气粗”的汽车厂商来说,2万元赔偿算不了什么,即使发动机有缺陷,也不大会因为这个个案给予解决,何况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能讨回公道。“处罚力度不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侵权者的一种放纵,助长了他们频频铤而走险。”一位法律专家忧心地表示。
J035
2004年12大消费侵权案
1、北京乾坤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丰台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2、北京贤达兴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大兴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7000元。
3、徐丽然销售假冒“GREATWALL(长城)”牌(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案:丰台分局依法没收这批假冒干红,对其罚款11万元。
4、北京惠鑫普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以次充好商品案:海淀工商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投影机两台,对其罚款1.3万元。
5、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丰台工商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6、北京市嘉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用古夷苏木冒充花梨木案:朝阳工商分局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7、北京桂花鸭食品有限公司促销员改换标签日期案:东城分局对其罚款2.95万元。
8、北京恒久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虚假宣传案:崇文工商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9、北京鑫亿达北方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商品案:海淀工商分局没收侵犯第3082993号(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三星光盘驱动器包装盒18350个,罚款20万元。
10、家政服务安全隐患案:经调解,该中心一次性赔偿服务费、补偿费及相关费用共计6000元。
11、房地产合同违约拒赔付,引发群体投诉案:经怀柔消协调解,经营者赔偿违约金共22437元。
12、汽车质量难保障案:经市消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一台,并赔偿损失人民币2万元。(吴颖)J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