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3月8日透露,4月1日起,我国将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制为备案制。 据介绍,商务部日前颁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备案办法》对备案机关、程序、变更、注销等作了明确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不设门槛,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备案运用电子政务,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商务部将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信息数据。
此外,《备案办法》还突出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备案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国际货代行业协会应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备案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作者: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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