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给再融资设三道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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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4:04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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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本来是上市公司回报股民的一种方式,但是,现在却成了再融资的“鸡毛令箭”。有了这只“令箭”后,上市公司就理直气壮多了。这种现象也反映出用分红来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仍然是显得过于宽松。这不仅不能有效阻止一些公司不必要的融资项目,反而促使部分一直坚持分红的公司也纷纷加入到再融资的项目中。因此,有必要从其它方面提高再融资的门槛。
首先要坚强再融资的审核关。再融资条件宽松的环境中,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会称自己急需资金,都会找出各种各样的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来说,编制一些需要融资的理由,实在是件很轻松的事情。再融资不能看上市公司是否有投资项目、是否分红了等来确定。关键是这些投资项目能否真正产生效益,能否将效益转化为利润回报股民,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不能满足这个融资的基本目标,就不应该允许上市公司再融资。 其次,流通股东要把好投票关。分红的“鸡毛令箭”是否管用,还要经过类别表决一道关。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关系到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如再融资等,除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社会公众股股份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如果流通股东中大多数投票反对,上市公司是无法实施再融资方案的。问题在于中小投资者要提高维权意识,重视手中那份投票的权利,做出正确的判断。 最后,对再融资使用效果方面要建立严格的制约机制。从现实情况看,许多公司再融资之后,企业并没有得到大发展,业绩也没有明显增加,更不用说给投资者带来多少回报。有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切实可行的项目,仅仅是为了圈钱而编制一些诱人的投资项目,等资金一到就立即改变资金投向或转手委托理财。由于资金来得容易,并且几乎没有成本,还有的公司在没有充分论证研究的前提下,将数亿元现金投入到一些前景不是太明朗的项目中,如果项目成功,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亏损了,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造成越来越多的公司积极要求再融资。因此,有必要对再融资的使用效益进行正确评价,建立起严格的制约机制,对于再融资造成亏损的要追究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企业的盲目再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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