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密“光大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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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0:16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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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光大证券的“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光大阳光”)将正式向投资者发行,发行期暂定于3月9日至4月8日,销售机构为光大证券和光大银行的全国所有网点。该集合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颇受业内人士关注,记者日前通过光大证券提供给客户的理财计划说明书和计划合同等材料,了解到了光大阳光的相关内容。 据悉,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非限定性投资计划,资
投资策略方面,光大阳光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价值投资与时机抉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模型是光大证券历时3年自行研发的。在分红政策上,光大阳光采取了“到点分红”的政策,即开放期内,当计划单位净值达1.06元时,即进行现金分红。光大阳光的相关费率形式与开放式基金非常类似,甚至不乏一些优惠举措,比如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申购费、赎回费均不超过0.5%,持有满两年即可全免。 光大阳光理财产品在透明性和流动性方面借鉴了开放式基金的优点,该产品引入托管银行进行全程托管,每日净值经托管银行复核后每日公告,定期进行信息披露,每季披露投资组合,每年进行单项审计等等。在流动性方面,客户可以像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一样,每日参与和退出该计划。据业内人士介绍,实现集合计划的每日申购赎回,对系统、人员的要求比较高,投入也比较大,以前只有专业基金公司才能做到,此次券商在理财产品中也开始推行这种模式。 光大阳光除了借鉴开放式基金的优点之外,还突出了一些“独到”的产品特点。首先,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据了解,光大阳光的管理人光大证券以自有资金认购计划份额的10%,并承诺在产品存续期内永不退出。这一点可以改变管理人收入与持有人盈亏无关的局面。 另外,光大阳光设计了封闭期收益补偿安排。封闭期满,如果净值增长率低于3%,差额部分光大证券将用其持有的10%计划份额负责补偿,直到该部分份额补偿完毕,也就是所谓的“有限保底”条款。封闭期满如净值增长率超过3%,超出部分的一半归管理人所有。其中封闭期为自产品成立时起,至单位净值连续10个工作日达到1.06元止,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据了解,光大证券的首只集合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定为20亿,管理人认购10%,真正对外发行的只有18亿。据了解,虽然光大阳光的正式发行要等到3月9日,但目前已有不少嗅觉敏感的资金提前向光大证券预约认购,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已经开始显现出独特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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