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沙乐乡的小额信贷实验 借贷和还贷都在村民大会上举行,一部分人还贷以后,当场再转贷给新的贷款人
本报驻京记者 邓瑾
“贷款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不仅保护了生物多样性,而且增加了家庭收入。”大歇厂自然村村长自永祥说。大歇厂位于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沙乐乡,紧靠无量山自然保护区,海拔2000米,是个贫困村。
自永祥说的贷款是指2002年6月开始在沙乐乡启动的一个小额贷款项目。这个项目名叫“中国云南省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YUEP)”,由全球环境基金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通过旗下的“YUEP社区发展与保护基金”,向山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山民发展副业,从而减少他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
实际上,目前在中国农村的小额信贷实验并不少,但YUEP项目特别之处在于小额贷款的还贷,几乎全是由自然村的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一个叫共管小组的7人组织承担。3年多过去了,该基金试点的35个村,放贷资金超过100万,且还贷率达到了令人惊奇的100%。
更重要的是,上周末记者驱车前往沙乐乡的几个试点村庄调查时发现,尽管该实验项目已于去年6月结束,但是这个近百万元的基金项目在没有资金进一步投入的情况下,仍在各个试点村庄有条不紊地实行自我运行和自我管理。不但如此,去年底,试点村庄又增加了十几个。
另外,第一批试点村已经准备在未来几个月里进行村级共管小组4年来第一次的换届选举。
过往,几乎所有的政府环保和扶贫项目,以及多种国际组织援助的农村发展项目,在项目结束之日通常也是村民直接受惠的终结之时,但是YUEP项目展露了罕见的自生能力。
这些绝大部分从来没有和正规金融机构打过交道的贫困山区村民,是怎样自我运作并监管一个近百万规模的小额信贷,并靠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达到100%的还款率的呢?
五户联保
25岁的大歇厂村村民何超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第一次借贷经历。
大歇厂村户均年纯收入为300多元,因为复杂的贷款手续和要求抵押担保,这里的村民一直很难从诸如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这样的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他们需要的小额贷款。
去年1月,何超从大歇厂村共管小组以9厘的月息(比农信社高出近3个点)借了2000元养牛,2000元也是这个小额信贷组织允许的最高借款额。这之前,他必须要和村里另外四位也想贷款的村民组成贷款小组。他的养牛项目——其实也就是买一头牛养半年然后卖掉——需要得到贷款小组另外四位成员的同意后才能获得贷款。
在这个过程中,怎样预防贷款小组的5位成员合谋来骗取贷款而不是为了经济发展目的贷款呢?
基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是,如果一个贷款小组的任何一位贷款人到期还不上钱,其他四户有义务替他偿还。
这就是“五户联保”:贷款人的贷款计划必须得到其他四位联保人的同意和担保,并以贷款小组的名义统一向村共管小组贷款和还款。
另外,每个贷款小组的5位成员只能分批贷款。这样,这个贷款小组就同时实现了相互扶助和监管的功能,而且是低成本运作,因为村民都是在闲暇时间串串门就完成了这两个监督还贷的功能。
就拿何超来说,他用借来的2000元中的1200元买了一头牛。买完之后一直到还款期之前,其他四位联保人时不时到他家了解牛的生长状况,并对饲养提出建议。
半年之后在借款到期的前10天,村共管小组的组长就通知他该准备还钱了。于是何超把牛卖了,不仅连本带利还清,而且还挣了几百元。更让何超喜出望外的是,买来的母牛还下了两个崽。
“我运气好,我买来的时候,牛肚子里就有小牛了。”何超笑着说。
现在这两头小牛每年能为何超一家带来几百元的现金收入,使这个原先年收入只有数百元的家庭,收入陡然翻了一番。
高利率的作用
虽然有了五户联保制度,但怎样才能防止并不多的这些资金被少数人,特别是相对富裕的人群或村干部所垄断呢?
大歇厂共有54户人家。到现在为止,几乎所有家庭都贷过款,只有5户人家没贷,而这5户都是相对富裕家庭。在记者走访的相差近一小时车程的几个村庄,情况大致类似。“高利率,而不是现在扶贫资金普遍实行的低利率,是让YUEP社区发展与保护基金始终瞄准穷人的关键。”项目负责人、云南社科院院长助理赵俊臣教授解释说。
目前,政府主办的扶贫资金基本上都是以贴息的方式进行。赵俊臣认为,恰恰是因为贴息,导致有限的扶贫资金常常被有门路的县、乡、村干部或富裕阶层垄断了,而且还产生了大量的呆坏账。
实行高利率的观点正在获得金融决策者的认同。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去年11月在香港举行的一次金融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以往人们有一个认识的误区,认为对低收入的群体贷款应是低利息。在中国大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些副作用:一是许多人把财政贴息的资金当成了救济资金,淡化了还款意识;二是受财政补贴能力的限制,影响了贷款的发放面;三是金融机构的风险不能全面覆盖,财务上不可持续,影响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她强调要把“财政救济和金融支持分开”,以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
“其实对于低收入者,面对生产机会时,重要的不是价格,而是能否贷到款。”吴晓灵说。
实际情况验证了吴晓灵的判断。记者了解到,去年在沙乐河流域共管委员会管理的22个村级共管小组,有20个村的月利率是千分之九,两个村是千分之十,不过这些高于农村信用社的利率全部是村民自定的。
村民自主管理
然而,虽然确定了高于农信社利率的高利率原则,但是怎样保证贫困农户公平获得贷款?
这就有赖于村共管小组的制度安排。
村共管小组是村民自己按照严格的选举制度投票选举产生的,并且是按照“组合竞选”———不是选一个人,而是选一个班子———的方式选举出一个7人团队。
大歇厂村村民信得过的共管小组组长是毕光文。2001年毕光文被村民选出的时候才25岁,高一文化,是村里除了一个中专生之外的第二高学历者。他之前没有担任过村干部。
此外,村民还通过村民大会参与信贷政策的具体方案的制定。
省项目办、云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在设计基金制度的时候,特别强调了村民的参与性。所以他们只是为实验村定下几个基本原则———比如小额度、高利率、短周期、整贷零还、贷女不贷男等,其他的诸如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则,包括贷款农户入股方式、贷款利率、限额、贷款方式以及利息的分配等,都交给共管小组组织的村民大会决定。
不过即便是这些“基本原则”,在实践过程中,也被村民大会再次修改,比如:将整贷零还改成了整贷整还,不再区分贷款人性别。
当初项目办之所以强调整贷零还,比如每7天或更长一点的时间还一次,是为了防范风险,并培养村民的还款意识。而“贷女不贷男”是考虑到通常“妇女的责任心高于男子,而男子有钱就喝酒”。
几个共管小组的组长都对记者说,整贷零还行不通,平时大家没钱还。而且当地的家庭都是男人当家,贷款自然也贷给了男人。
据记者了解,YUEP社区发展与保护基金很可能是惟一一个还贷和监督都能在村里解决的项目。而在中国现在由不同组织进行的小额贷款实验中,这些工作很多还有赖于外地的专家或专家们聘请的管理人。
连乡级的共管组织都承认,对村级的还贷情况,他们几乎不怎么介入,只是监督。
透明、低成本运作如何实现
村民自主管理,不再需要另设一套组织来运转和维持基金,自然成本就降低很多。
像大歇厂这样的自然村,被社会学家称之为“熟人社会”,乡里乡亲的,彼此都很熟悉。这样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在相互聊天和串门中就能完成。
如果谁想查账,贷款小组的账本是随时公开的。
另外一个保障所有贷款透明的制度性安排就是共管小组召开的村民大会。所有的借贷和还贷都必须要在村民大会上举行,并且是“坐收坐贷”———在一部分人还贷以后,当场再转贷给新的贷款人。资金不经过银行等金融组织,在同一时间里就完成了再分配。
当然,要达到这样的高效率,就要求共管小组事先进行准备。一是要在还款到期的前10天通知贷款人,确保还款。更重要的是,需要甄别和批准下半个年度由五户联保的贷款小组提交的贷款申请计划。
尽管是低成本运作,但毕竟还是需要成本。组织的运作经费问题向来是农村各类实验项目的一个难点。
在沙乐乡的试点各村中,是从利息收入中抽取一部分比例资金作为村级和乡级共管委员会的运作经费。但比例是由各村的村民大会裁定。
在记者走访的几个村,都是60%的利息继续在基金中滚动,剩下的在村级和乡级共管组织的运作经费中划分。有的村级共管小组的经费是利息的20%,有的是10%,大概是几百元,包括共管小组这7人的误工费以及一些纸和笔等的必要支出。
可持续性难题
截止到去年6月项目结束时,YUEP项目在无量山自然保护区的两个县34个村试点社区发展与环境保护基金,累计向1144户贫困农户发放贷款104万元,贷款项目成功率达到98%,按期还贷率为100%。
但是项目负责人赵俊臣还是对基金规模的扩大速度不太满意。因为实验的最终目的之一是希望村民不仅能在专家撤离后自主管理基金,而且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比如融资或扩大村民自有资金的比例等途径,在资金来源方面走向独立。现在基金的本金来源于国际组织和政府的配套资金。
如果要融资,首先要求这个组织是法人组织。迄今为止,两个乡级共管委员会以及9个村民共管小组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为非政府民间组织即NGO,取得了独立法人地位。
按照有关法律,这种社区共管组织以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从事各种民事活动,例如,向农村信用社、农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以社区保护与发展有关的各项活动。
沙河乡沙乐河共管委员会主任者德开就跑过信用社的贷款,但信用社现行的一些出于防范风险目的的借贷政策却让他望而却步。例如存2贷8,贷1万实际到手的只有8000,再加上抵押、担保等措施,最后很可能还“倒赔了”———也就是基金贷款月利率高于信用社两个多点的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借贷的成本。
为了让村民更关心基金的运作,同时也为了在基金中不断扩大村民自有资金的比例和规模,制度设计者们一开始就提出了要求村民入股的原则。
入股多少及方式是由各村的村民大会决定。在记者接触的几个村里,实施办法略有不同,有些是贷款一次10元,有的是贷款额的千分之二。而且贷款次数越多,交的股金也越多。但不管怎样,靠这样的滚动速度,要等到把基金的外来种子资金抽掉,靠村民自主资金为主的基金运作,时间可能比较长。
另外的问题是,一旦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涉及到农民自有资金,就很可能让人联想到吸收存款。而一旦可以吸储,该金融组织就演化成准银行机构,就牵涉到如何界定其性质的问题。
对此,吴晓灵在上述会议中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机构,“允许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
金融空洞化下的突破口
农村金融现状眼下还不能令人乐观。
从1999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却保留了吸储功能。与此同时,只吸储不放贷的邮政储蓄占据了大片农村金融市场。这就造成了农民储蓄与获得贷款服务的严重不对称,本来急需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村,不仅难以得到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而且使仅有的一些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管道流向城市。这是广大的农村形成了“金融空洞化”的局面。
据测算,1999年以来,每年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资金均在2000亿元以上。农民生产所需资金,农村中小企业所需资金,基本上靠民间借贷和私人借款。
有鉴于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除了疏导信用社、农业银行及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以外,还特别鼓励农村金融在各个层次的改革和创新。
文件提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村新办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这些对大歇厂共管小组组长毕光文来说都是政策利好消息。他和其他共管小组组长一样,都抱怨每个村几万元的本金太少了,都希望能有更多的可贷资金。
毕光文正准备着在今年为村共管组织申请法人资格。“有了法人资格,就可以去贷款了。”他憧憬着。
但愿到那时,他拥有的不仅仅是利好消息,还有可操作的法律法规。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得到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宣宜、罗荣淮和乔召旗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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